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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許姓男人號召的改裝車隊,本年3月4日聚眾「環台九小時」狂飆,還高調直播,該車隊繞台競速,最測速器拍的最高時速是241公里,而直播的車速表一度飆到320公里,比台灣高鐵還快,但嫌犯辯稱「車速表壞了」。國道差人上網蒐證,一一比對,並移送法辦,全案昨天偵結,台中地檢署審查官依公共危險罪告狀田、陳、吳等3名車手,許男等十餘人,則以附帶捐款3萬至5萬元緩告狀,時代為1年。
告狀書指出,許姓男人在「瘋狂班」車聚網站,揪團「9小時環島」,當天有駕駛雙B跑車參與此次勾當的車友,透過臉書高調直播驚險飆車進程,透過網路影片畫面,車速表顯示當天最快車速竟高達320公里,但嫌犯到案後辯稱「速度表壞了」,但檢方認為不足採信。物超所值
檢警查出,有加入此次全台飆車的車手,為回避警方取消,裝置俗稱「翹牌器」的扭轉架,掩蔽車牌號碼,讓警方無法辨識;國道差人為了揪出這個囂張的飆車車隊,成立專案小組,函請宜蘭、花蓮、台東、屏東等縣市警察局協助,調閱疑似違規行動的車輛影象,經過2個多月的比對,終於查清「瘋狂班」車聚社團參與此次飆車活動的車手身份,一併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比對結果發現,田男(30歲)與陳男(47歲)、吳男 (26歲)及何男等共11人,分別駕駛雙B跑車等百萬名車,在國道5號石碇辦事區集結後,一路飄至花蓮接台11線公路抵台東,繼續行駛南迴公路至屏東,再由南州交換道上國道3號,一路往北狂飆至隔天早晨6時,完成繞台1周後各自返家。
評比按照警方調閱看管器和直播影片的車速表,發現該車隊一路競速、超速,在國道3號的平均時速維持在142公里至187公里之間,在烏日快官路段,更有車速達241公里,而在台9線、台11線速限60公里的路段車速也達170公里。
秒殺搶購檢方指出,「刑法」第185條劃定的「妨害公眾來往平安罪」,除了破壞、阻塞道路、橋樑以外,也包括其他足以波折公眾危險的行為,田男等人以併排競速行駛或是一前一後飆車體式格局在道路上超速行車,容易失控撞上其他人車或路旁建物,是以依公共危險罪起訴田男等3人,另何男等8人則獲緩告狀,但每人須繳國庫3萬至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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